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 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 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